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铜陵市档案馆、城建档案馆、市党史馆铭牌制作及安装工程(铜华诚招代【2020】第102号)招标项目有关内容作如下修改:
1、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如下:
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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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人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投标人企业需具备近三年(自2017年7月1日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时间以合同中发包人单位签署日期为准,余同)至少完成一项标识标牌业绩。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需同时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现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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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范围包含广告设计、标识标牌制作。 |
2、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含补充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
3、本项目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特此说明。
招标人:铜陵市档案馆
代理机构: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