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安徽省铜陵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服务承销商”(招标编号:铜华诚招代【2023】第074号)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1.招标公告中“一、招标项目概况”修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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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
原文 |
现修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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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 |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2.招标公告中“四、标书获取方式”修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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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
原文 |
现修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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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时间:2023年09月05日至2023年09月15日 |
时间:2023年09月05日至2023年09月18日 |
3.招标文件“第八条 评标”修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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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
原文 |
现修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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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定标 |
4.3.1投标人的总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并依次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4.3.2如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中标候选人排名相同且有效,则在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投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 4.3.3评标委员会将评标结果形成评标意见,招标人将依法确定中标人。 4.3.4本项目承销方式采用联组承销,由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推荐的前三名中标人共同组成承销团,其中第一中标人为主承销商,其余两名为联席承销商。 4.3.5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人被取消中标资格或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则按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投标人总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直至满足三名中标人的数量要求,均以排名第一的作为主承销商。 |
4.3.1投标人的总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并依次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4.3.2如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中标候选人排名相同且有效,则在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投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 4.3.3评标委员会将评标结果形成评标意见,招标人将依法确定中标人。 4.3.4本项目承销方式采用承销团联组承销,券商合计不低于3家,不超过4家(含4家),由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为牵头主承销商,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为联席承销商,中标候选人共同组成承销团。在经发行人同意的情况下主承销商可以在本次投标单位中再自行选择增加一家券商作为承销团成员。 4.3.5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人被取消中标资格或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则按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投标人总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直至满足三名中标人的数量要求,均以替补排名第一的作为主承销商。 |
4.原定开标时间为2023年09月25日14时30分现变更为2023年09月27日14时30分。
5.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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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安徽省铜陵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