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告
中车长江铜陵车辆有限公司热处理线修理项目
招标补充公告
各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做如下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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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2.2近五年(2016年5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热处理线修理或安装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3.3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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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3.2近五年(2016年5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热处理线修理或安装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3.3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做如下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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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以最高投标限价A值×85%和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B值×95%范围内的全部报价(含85%和95%本数)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C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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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 |
以最高投标限价A值×85%和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B值×95%范围内的全部报价(含85%和95%本数)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C值。若此范围内无有效报价,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C值。 |
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截止时间由2021年5月28日顺延至2021年5月31日。
4、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其它内容仍执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本补充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不变。
特此说明
招标人:中车长江铜陵车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5月28日